2025东莞凤岗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公告
导语 由于凤岗镇2025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严重不足,需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入读的方式解决,相关事宜公告请见正文。
关于凤岗镇2025年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公告
2025年由于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符合招生政策的各类生源入读,需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入读的方式解决。
现根据《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将我镇2025年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名单
经学校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评审等遴选程序,2025年纳入我镇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名单及购买的民办学位数如下:
二、志愿填报
(一)凤岗户籍学生
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家长可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填报3个不重复的我镇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含1个公办志愿及2个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志愿)。
(二)重点企业人才子女、优待政策生源由于系统设定,无法在线填报优待政策学位志愿,以线下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为准。但不影响积分制学位志愿、民办学校志愿的填报。
三、录取原则
(一)华侨中学初中一年级总学位数减去提供给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学位数后,剩余学位优先满足已按要求网上报名的凤岗镇户籍学生。当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华侨中学初中一年级剩余学位数时,按照“优先志愿、同一志愿按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安排;如第一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二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二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三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三志愿无法安排的,则根据就近原则,结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剩余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二)如安排完凤岗镇户籍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则面向重点企业人才子女招生。如重点企业人才子女报名人数超对应的购买民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电脑派位事宜以后期通知为准。
(三)如安排完凤岗镇户籍及重点企业人才子女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则面向优待政策生源招生。如优待政策生源报名人数超对应购买民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电脑派位事宜以后期通知为准。
四、其他
(一)就读政府购买学位。被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无需再支付学费(其他收费按照市发改局及学校公示标准,由家长承担);
(二)放弃政府购买学位。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录取,但家长选择放弃并在我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当年将予以6000元/年/生(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及教科书补助经费)的学位补贴。超出该学位补贴标准部分的学费,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放弃公办学校学位。放弃华侨中学录取结果,自行选择入读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不予发放学位补贴;
(四)转学后购买学位情况。已享受政府购买学位(含学位补贴)的学生在同一学段内申请转学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1.转学到本镇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2.转学到本镇其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不用缴交学费;
3.转学到本镇非政府购买学位学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予以学位补贴;
4.转学到市外或镇外民办学校就读,由家长自行承担就读学校的学费,政府不予发放学位补贴。
五、咨询电话
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0769-82527778/8756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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