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莞市住房保障申请资格一览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市住房保障申请资格,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房屋修葺和租金核减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户籍 符合保障条件 基本条件(本栏仅简述最基本的条件,供市民初步判断,完整的申请条件在“申请指南”中详细列明) 可选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登记 本市户籍家庭 廉租房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2倍(即1760元)或以下; 1、实物配租,2、租赁补贴
2、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低保线年标准10倍(即105600元)或以下;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经适房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3倍(即2640元)或以下; 1、实物配租,2、租赁补贴
2、家庭人均资产在低保线年标准20倍(即211200元)或以下;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4倍(即3520元)或以下; 实物配租
2、家庭人均资产在低保线年标准20倍(即211200元)或以下;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户籍不限 新就业职工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实物配租
2、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的);
4、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非本市户籍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实物配租
2、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房屋修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核登记 本市户籍家庭 廉租房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2倍(即1760元)或以下; 房屋修葺
2、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低保线年标准10倍(即105600元)或以下;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租金核减申请审核登记 本市户籍家庭 廉租房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2倍(即1760元)或以下; 租金核减
2、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低保线年标准10倍(即105600元)或以下;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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