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莞市住房保障申请资格一览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市住房保障申请资格,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房屋修葺和租金核减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户籍 | 符合保障条件 | 基本条件(本栏仅简述最基本的条件,供市民初步判断,完整的申请条件在“申请指南”中详细列明) | 可选保障方式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登记 | 本市户籍家庭 | 廉租房条件 |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2倍(即1760元)或以下; | 1、实物配租,2、租赁补贴 |
2、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低保线年标准10倍(即105600元)或以下; | ||||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 ||||
经适房条件 |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3倍(即2640元)或以下; | 1、实物配租,2、租赁补贴 | ||
2、家庭人均资产在低保线年标准20倍(即211200元)或以下; | ||||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 ||||
4、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4倍(即3520元)或以下; | 实物配租 | ||
2、家庭人均资产在低保线年标准20倍(即211200元)或以下; | ||||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 ||||
4、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 ||||
户籍不限 | 新就业职工 |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 实物配租 | |
2、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 ||||
3、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的); | ||||
4、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 ||||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 ||||
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 ||||
非本市户籍 |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 实物配租 | |
2、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 | ||||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 ||||
4、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 ||||
房屋修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核登记 | 本市户籍家庭 | 廉租房条件 |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2倍(即1760元)或以下; | 房屋修葺 |
2、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低保线年标准10倍(即105600元)或以下; | ||||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 ||||
租金核减申请审核登记 | 本市户籍家庭 | 廉租房条件 |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线2倍(即1760元)或以下; | 租金核减 |
2、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低保线年标准10倍(即105600元)或以下; | ||||
3、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