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学父母可以累计积分吗?

导语 根据东莞积分入学方案的的内容,父母方不交叉积分,只能指定其中一人为积分方。但房产方面可以提供结婚证,然后计算配偶的积分。

  申请人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后,按此家长方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积分项目父母双方原则上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其中,仅有在本市居所情况可以计算家长方配偶的积分。比如说爸爸是积分方,东莞市内名下无房产,但妈妈名下有房产,提供结婚证后填入房产证号码,妈妈名下的东莞市房产也可以积分。

  家长方、或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即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

  (1)自有居所与申请地在同一园区、镇(街道),20分;

  (2)自有居所与申请地不在同一园区、镇(街道),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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