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材料
导语 东莞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身份证明资料及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请见正文。
东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租赁双方签字或盖章,收原件一份);
2、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合同或租赁双方自定的合同,收复印件一份);
3、房屋租赁双方身份证明资料(收复印件一份):
4、房屋权属证明资料(收复印件一份)。
出租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办理备案手续:
1、属于认定需拆除或没收处理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无法整改消除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产权有争议的;
6、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
7、未取得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
8、申报租赁登记备案与事实不符的;
9、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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