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学2025最新政策

导语 东莞市202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公布!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不变!

  东莞积分入学2025最新政策

  一、入学条件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申请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非东莞户籍学生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父母有一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以直接提出入学申请;父母双方均不是东莞市户籍的,其中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其中:

  (1)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2)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3)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第二轮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学生也需要网上报名,但不能填报志愿

  二、入学办法

  (一)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含购买服务)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可选择监护人一方作为“积分方”后,按四个积分项目进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适用对象

  学生户籍: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2、积分方条件

  (1)积分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2)积分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其中:

  ① 积分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②积分方是港澳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③积分方是台湾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积分方是外国国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3、申请镇街

  在以下5种方式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种方式作为申请积分入学的镇街。

  (1)积分方在正常参保状态下现社保缴费所在的园区、镇 (街道);

  (2)积分方现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3)积分方居住证持有的本市有效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4)东莞市户籍积分方现户籍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5)积分方(或配偶、申请人)符合规定的住宅所在的园区、镇 (街道)。

  4、积分项目

  (1)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

  (2)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

  (3)在本市纳税情况

  (4)在本市居所情况

  除“在本市居所情况”可选用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居所情况外,其他积分项目积分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5、录取办法

  合计4个积分项目总积分,由各园区、镇(街道)根据辖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填报的志愿及学位供给情况,按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二)民办学校

  1、电脑派位录取

  如报名人数少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电脑派位录取。

  2、收费标准

  按民办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开学后,符合资格的非户籍学生可申请学位补贴。

  3、申请学位补贴

  (1)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2)申领对象:监护人是我市户籍或持我市有效居住证,有正常在校学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户籍学生。

  (3)申领方式:分学期申领,开学后通过就读的民办学校进行申领。

  点击查看:2025东莞积分入学方案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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