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谢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导语 为适应谢岗镇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谢岗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外教师。具体招聘详情请看正文。

  为适应谢岗镇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谢岗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外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制外聘用教师16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东莞市谢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

  二、工资薪酬及聘用时间

  薪酬待遇按谢岗镇公办中小学临聘专任教师的待遇标准执行,待遇为13万元/年(含绩效和五险一金,班主任等津贴另计)。聘用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1.毕业生是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2024年6月至2025年8月的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是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及40岁及以下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东莞市谢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及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

  (1)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6月)》(以下简称《岗位专业对照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含毕业证书上括弧内的专业名称,如小学教育(英语)、职业教育(商务英语),可视同英语专业。

  (2)职称专业与岗位学科(专业)对应。取得岗位对应学科初级(助理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并有近2学年的该学科中小学校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计算年限截至2025年8月31日),如报考初中(义务教育)语文教师岗位,非初中语文岗位对应专业毕业,但取得语文初级教师职称,且有近2学年以上初中或高中语文任教经历,可视同专业相符。

  本次允许正在公示或已经完成公示通过职称评审(认定)的人员报名。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大学必修课程或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不含裁判员证)等符合方向要求,并于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期间本人参赛或带队比赛取得的获奖证书需要县级及以上(含不设县、区的地级市镇街、园区)。

  4.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证。

  目前正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如:镇街确认点的审核结果截图)。

  5.职称要求

  不作具体要求。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考-资格初审(视频评分)-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实操)-体检-背景审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网上报考

  1.报考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17:00截止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方式:报考采取发送报考资料到指定邮箱的方式。具体报名指定邮箱见《东莞市谢岗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1)。

  3.报考资料

  (1)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3,附证件照,不限底色);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试讲视频,报考者需提交本人5分钟内试讲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的人员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评估意见书(如认证证书等);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依实际提交);

  说明: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联系电话”,于2025年7月22日17:00前发至报考材料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视频评分)

  招聘单位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再对考生所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分(视频评分,不纳入考核成绩)。每个岗位按照评分依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即按实际符合人数推荐参加面试。届时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知会拟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对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招聘单位考核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上述所列材料(报考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按上述序号叠放,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

  (1)普通学科:试讲+答辩;

  (2)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等术科:试讲+答辩+实操(才艺展示)。

  试讲为现场随机抽取所属学段课文,考生现场备考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片段教学;

  答辩为评委根据模拟课堂教学试讲内容或日常班级管理提问1个问题。考生在3分钟内进行阅题和答题。

  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等术科须加实操(才艺展示)考核。实操内容为命题实操和自由展示。体育实操考核时长为10分钟(含阅题、准备,以及作答时间)

  3.成绩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1)普通学科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含答辩)

  (2)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等术科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含答辩)×60%+ 实操成绩×40%。

  试讲(含答辩)、实操各环节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注:考核总成绩≥8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标的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试讲(含答辩)成绩、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背景审查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审查。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及其他相关背景审查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

  (七)公示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含1个月试用期)。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的,解除聘用合同。

  注:因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背景审查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谢岗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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