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进口申报审批
服务名称: 废物进口申报审批
受理机构: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服务描述: [审批程序]
(一)废物利用单位填写《进口废物申请书》,填写时需注意如下几点:
1.申请进口废物的名称、编号必须与“目录”一致;
2.进口口岸按就近的原则,限制在四个以内,废物来源地六个以内;
3.进口利用单位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公章一致,一家利用单位对应一家进口单位。
(二)由污染控制科对进口废物的利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利用单位进口废物量是否超出该单位加工利用的能力和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三)进口废物利用单位须委托取得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价。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进口废物申请书》 2.《进口废物环境风险报告表》 上述资料一式四份。
办理地址: 莞城创业新村16座8楼
受理时限 1.由污染控制科统一初审。 2.在收到进口废物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不齐的,补齐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署初审意见。 3.不符合进口废物管理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22455779
受理机构: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服务描述: [审批程序]
(一)废物利用单位填写《进口废物申请书》,填写时需注意如下几点:
1.申请进口废物的名称、编号必须与“目录”一致;
2.进口口岸按就近的原则,限制在四个以内,废物来源地六个以内;
3.进口利用单位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公章一致,一家利用单位对应一家进口单位。
(二)由污染控制科对进口废物的利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利用单位进口废物量是否超出该单位加工利用的能力和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三)进口废物利用单位须委托取得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价。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进口废物申请书》 2.《进口废物环境风险报告表》 上述资料一式四份。
办理地址: 莞城创业新村16座8楼
受理时限 1.由污染控制科统一初审。 2.在收到进口废物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不齐的,补齐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署初审意见。 3.不符合进口废物管理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22455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