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拟上调生活垃圾处理费

导语 8年来首次调价!东莞市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昨举行,会议上拟决定上调生活垃圾处理费

  12月6日,市发改局组织召开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这是生活垃圾处理费自2010年以来首次调价。

  会议就两套调价方案进行听证,按照方案一,收费标准综合上调幅度约29.2%,其中居民上调16.4%,调整后居民用户每月增加垃圾处理费支出约1.89元;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结合垃圾分类和收运情况实行差别收费。包括个人消费者、工商企业、专家学者、经营者等21名代表参与了听证会。其中,绝大多数代表支持实行差别收费的方案。

  调整方案

  居民每月每户多支出约1.89元

  目前,我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折算计征为每立方米0.55元。根据现场公布的听证方案一,与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比,收费价格为每立方米0.64元,上涨了0.09元,涨幅16.4%。

  相比于居民用户按用水量折算计征,非居民用户中,水果、鲜花店,饮食业以及其他店铺按营业面积计征,以饮食业为例,按营业面积的不同,每月每户分别为130元、150元,分别上涨了30元、35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垃圾量计征的,由之前每桶15元上涨到每桶21元。

  具体来说,经过测算,调价后,按每户月均用水量21立方米计算,居民平均每月每户增加垃圾处理费支出约1.89元,调整方案对居民影响不大;非居民用户方面,按营业面积计征的商铺,平均每月每户增加支出约13元;按垃圾量计征的对象,平均每家企业每月增加支出约20元。

  对于此次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价,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用户代表都表示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对我市生态环境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居民代表周萍说,这次调价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免费措施,调整方案对居民的影响也不大,是合理的。参观了垃圾处理厂的企业代表朱淑英表示,东莞的垃圾处理技术与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比其他地方都高,2017年达84.4%,今年已超过90%,考虑到成本较高,这次调价很有必要。

  差别收费

  垃圾分类拟按收费标准打9折

  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市发改局在方案一的基础上,结合垃圾分类和收运情况提出方案二,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差别收费。

  方案二提出,居民用户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实行垃圾分类的物业住宅小区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饮食业等领域用户餐厨垃圾实行独立收运的,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工业企业生活垃圾中混入一般工业垃圾的,收费标准提高30%。

  代表对方案二鼓励垃圾分类都表示赞同。“根据目前我市垃圾处理情况,我更赞同方案二。”经营代表秦锡尧表示,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实行差别收费,鼓励居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废弃物分流处理,能使生活垃圾变废为宝,提高人们垃圾分类的意识。

  对比省内主要城市来看,此次调价后,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中等偏上水平。接下来,市发改局还将在一个星期内继续接收听证代表的补充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相关报告,并将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审议,最终确定调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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