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什么天气交通需要停运?

导语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时,根据台风或暴雨影响范围及程度,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做好班线调整及临时停运工作。

  根据《东莞市“五停”工作指引》,停运工作主要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东莞海事局等单位负责监督实施,并指导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秩序、路面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公共交通工具运营单位从"停运"发布时间起可开始组织实施停运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及发布工作。涉及与市外交通往来的运营单位应及时告知外地市相关单位本市情况;各场站运营管理单位应做好场站关闭的准备工作,及时疏散旅客。

  (1)公路交通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时,根据台风或暴雨影响范围及程度,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做好班线调整及临时停运工作,适时停驶沿山、沿河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班线。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全面停止车辆运营,督促各客运站停止发班,做好旅客安抚解释工作,并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生活用品。

  当市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发布"五停令"时,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如立即停驶无法保障安全的,应当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应及时采取停运措施和发布相关公告。

  (2)轨道交通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根据水淹及暴雨趋势等实际情况,市轨道交通局做好关站、列车越站、局部或全线停运,并做好旅客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市轨道交通公司应及时采取停运措施和发布相关公告。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时,适时停运地铁高架段。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时,轨道交通全线停运。

  (3)水路交通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时,东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航道及港区的监控,指导船舶有序进入防台水域,督促渡口渡船、客轮水巴等停止航行;相关水上运输企业应及时采取停运措施和发布相关公告。

  当市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发布"五停令"时,东莞海事局按照有关港口防台预案或措施要求,督促船舶进入全面防台状态,落实防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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