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复工复产企业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通告(14号)

导语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第14号公告,对复工复产的企业一些应急处置措施做了梳理。

  为统筹推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后防控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必须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小组。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培训,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显眼处张贴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企业员工防范意识。

  二、必须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必须要按照“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排查登记”的原则,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涉疫处置程序,构建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最充分准备。三、必须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督促指导,优化人员调配和工作重点,查漏补缺,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做好出入检测、工位分隔、用餐安排、住宿等防疫工作,帮助企业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得更细更实,切实降低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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