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回东莞需要隔离吗

导语 对从省外来(返)莞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

  对从省外来(返)莞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避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如属于与我市往来通勤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时间自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第1、3天开展核酸检测。

  市民群众应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从风险地区旅居地来(返)莞后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入莞政策:

  对近14天有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中风险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市输入风险高的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莞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 ,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火车、客运班车等来(返)莞人员,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莞后需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进行1次核酸检测,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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