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两次红灯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交警说不正确

  违法倒车、逆行和违反交通信号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闯两次红灯记12分,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听听交警怎么说

  从2015年上半年的交通事故情况来看,违法倒车、逆行和违反交通信号,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民警戴小星介绍,违反交通信号就是俗称的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而“闯黄灯”也属于违反交通信号,虽然不一定被抓拍处罚,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因此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有市民问,现在闯红灯一次要记6分,那么,闯了两次红灯,是不是要被吊销驾驶证?对此问题,戴小星表示,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冲红灯罚200元记6分

  2013年1月1日开始,冲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一次性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在东莞,对于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开始记分。

  “目前,冲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有所下降,但数量仍然不少。”戴小星介绍,东莞交警查处的交通违法数量中,冲红灯排名前十。

  戴小星介绍,冲红灯的危害很大,这个,很多人都知道,当路口的一个方向的灯是红灯时,在路口的另外一个方向会是绿灯,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可以正常通行,如果这个时候强行通过红灯,有可能会与正常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戴小星介绍,一些驾驶人,为了赶在红灯之前通过路口,会在绿灯快结束的时候快速驶过路口,但往往就有司机因为这种驾驶习惯而交通违法,而且极易与前车以及别的方向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事故。这种交通陋习的危害真的是很大的。

  最好的避免办法是,在黄灯开始闪烁时,仍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就不要再往前行驶了,而应该停下来等待下一个绿灯,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那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红绿灯路口。

  有市民咨询,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戴小星表示,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逆行罚款200元记3分

  逆向行驶是一项危害很大的交通陋习,但不少驾驶人为图一时方便,或为了走近路或为了超车,往往会逆向行驶。

  “这是心存侥幸的行为。”戴小星说,从安全角度讲,逆向行驶危害很大,它不但会破坏正常的通行秩序,导致交通拥堵,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戴小星说,对于有施划分道线的道路,如果在对向车道行驶,属于逆向行驶;在没有施划分道线的道路,如果没有遵循靠右行驶的原则出行,也会被认定为逆向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如果司机驾驶车辆在道路左侧通行,即使是在没有划分道线的道路上,也应当被认定为逆向行驶,交警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而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还要为带来的后果负责。

  对于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提醒

  倒车前观察仔细特别重要

  脚要踩在刹车上以防意外

  倒车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确保安全。

  如何正确倒车呢?戴小星介绍说,首先,进入车位之前,要先观察好车位内的情况,包括大小、位置、有没有地锁或矮小的水泥杆等,以及是否有小孩,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如果倒车的地方,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最好能回头通过后挡风玻璃再次确认车辆后方情况,但不要长时间回头倒车。

  第三,开始倒车之前,要先通过反光镜再次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如果发现小孩或老年人一定要格外注意,他们可能根本不会注意到车辆正在倒车,会突然出现在车辆后方。这时,可以鸣笛示意。

  第四,不要完全相信和依赖车辆各种倒车辅助设施,因为雷达或倒车影像都可能存在盲区,这时要多方面查看车辆后方及周边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第五,控制车速是关键,在倒车时,一定要低速行驶,尤其是脚要踩在刹车位置,在发生意外时,紧急踩下刹车,也可以防止错把油门当刹车情况的发生。

  警示案例

  两车违反信号灯通行相撞 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5年2月9日8时02分,何某驾驶粤P号牌重型专项作业车,沿着博览大道从虎门往南城方向行驶,途经上述路段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在这一过程中,与从S256省道往环岗方向、同样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的由胡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乘客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为,当事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当事人胡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

  当事人何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当事人胡某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两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乘客不负事故的责任。

  倒车撞死小孩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5年2月11日11时许,唐某驾驶粤L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在东莞市寮步镇塘唇工业区启泰灯饰厂内路段由东往西方向倒车行驶,在这一过程中,该车左后轮胎与行人小孩夏某身体发生碾压,造成夏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为,当事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5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间倒车。”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根本过错。

  交警认定,当事人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夏某不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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