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启动实施
2008年10月1日,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正式启动实施,全市550万参保人在全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并可通过电脑实现现场报销医疗费。
从10月1日起,参保人因疾病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发生的基本医疗费,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场按60%的比例报销;因病情需要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其他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发生的基本医疗费,也可在医院现场直接报销。此外,患有冠心病、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高血压、脑血管疾病等一类特定门诊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可直接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完成申请审批、就诊购药、病情随诊等一系列社区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
为确保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在全市顺利实施,社保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及社区门诊医疗保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在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依时出台的同时指定出社保门诊医疗保障有关制度,确保制度建设到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时投入使用的同时派出技术组,确保社保结算系统安装到位;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依时配备的同时开展十余期的政策操作培训班,确保培训到位。在9月28日实施前的最后冲刺阶段,组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对社区门诊结算系统的网络连接以及系统承载能力情况进行调试,30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顺利完成调试,上线率达95%;网络系统、计算机运行承载能力、业务办理等运作正常,平均每笔业务在2分钟以内完成,确保社区门诊结算系统在10月1日顺利运行。
另外,国庆节期间社保部门的主要负责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仍坚守工作岗位,分赴各镇(街)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场巡查,了解社区门诊医疗保障体系整体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让参保群众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接收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中,市社保局梁冰局长、张亚林副局长,以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一行,到厚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巡查,直接面对参保群众,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及门诊医疗保障实施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解答有关疑问。
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的启动和实施,标志着我市市委、市政府正式兑现了今年年初向社会承诺的“全面启动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只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和农(居)民增加门诊医疗保障”两件“十大实事”,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民心,坚持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标志着我市实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与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密切结合、联动发展,社区门诊医疗保障与社区卫生服务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人民群众建立起一个便捷、质优、价廉的社区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我市推进社会经济双转型、构建和谐富强的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