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待遇时间(储备期)?

  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个月的,从参保缴费第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从参保缴费第1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规定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职工,可享受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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