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病险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资金年度累计支付参保人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本人参保期内最高支付限额。本人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

连续参保时间

最高支付限额

满2个月不足6个月

10万元

满6个月不足1年

15万元

满1年不足2年

20万元

满2年不足3年

25万元

满3年以上

30万元/年

大病保险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期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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