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东莞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标准)

导语 符合条件的东莞新就业职工可申领租房补贴,每户500元/月,最长补贴期不超过3年。

  东莞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申领指南

  申领条件(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2、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5040元(含5040元),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应低于7560元(含7560元);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申领材料:

  1.身份证(身份证显示未满35周岁)

  2.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或离婚证,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仅已婚人员提供)

  3.亲属关系证明(仅有子女的人员提供,需提供孩子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4.社保证明(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5.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

  6.无房证明(仅本市户籍需提供)

  (申请人及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证明》)

  7.收入情况材料(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8.纳税情况材料(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

  9.申请人及配偶劳动合同(配偶劳动合同仅已婚人员提供)

  注: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10.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3个月)

  11.残疾人家庭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

  12.其他相关说明材料,以上规定的各类申请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领流程:

  1.租住政府统筹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属租赁住房)

  2.向运营机构(门店)提交申请并登陆“莞寓+”微信小程序填报信息

  3.运营机构(门店)代收申请资料并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组织公示

  5.住房保障系统生成每月发放名单

  6.运营机构确认发放名单

  7.补贴资金发放

  注:市属租赁住房可登录“莞寓+”微信小程序了解项目及房源具体信息。

  补贴标准:

  每户500元/月,最长补贴期不超过3年,从审批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莞寓】可获莞寓租房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预约看房入口等!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