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符合条件的东莞新就业职工可申领租房补贴,每户500元/月,最长补贴期不超过3年。
东莞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申领指南
申领条件(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2、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5040元(含5040元),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应低于7560元(含7560元);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申领材料:
1.身份证(身份证显示未满35周岁)
2.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或离婚证,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仅已婚人员提供)
3.亲属关系证明(仅有子女的人员提供,需提供孩子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4.社保证明(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5.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
6.无房证明(仅本市户籍需提供)
(申请人及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证明》)
7.收入情况材料(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8.纳税情况材料(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
9.申请人及配偶劳动合同(配偶劳动合同仅已婚人员提供)
注: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10.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3个月)
11.残疾人家庭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
12.其他相关说明材料,以上规定的各类申请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领流程:
1.租住政府统筹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属租赁住房)
2.向运营机构(门店)提交申请并登陆“莞寓+”微信小程序填报信息
3.运营机构(门店)代收申请资料并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组织公示
5.住房保障系统生成每月发放名单
6.运营机构确认发放名单
7.补贴资金发放
注:市属租赁住房可登录“莞寓+”微信小程序了解项目及房源具体信息。
补贴标准:
每户500元/月,最长补贴期不超过3年,从审批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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