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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常平镇漱新村生育奖励办法

导语 常平镇漱新村近日发布生育(二孩、三孩)奖励办法,二孩奖励1万元,三娃奖励3万元。

  东莞常平镇漱新村生育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

  夫妻(或其中一方)属于漱新村股民人员,其所生育的子女已入户漱新村。

  (二)申报条件

   1. 同一对夫妻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政策内生育且入户漱新的第二孩、第三孩。

   2. 子女出生6个月(含)内,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漱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再享受本办法奖励。

  奖励标准

  (一)奖励金额

  1. 二孩奖励:10000元(一次性);

  2. 三孩奖励:30000元(一次性)。

  (二)奖励发放时间

  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结束后次月村委会向符合奖励条件的夫妻发放生育奖励。

  胎(孩)次情况计算

  (一)如第一胎为双胞胎,则发放10000元奖励;

  (二)如第一胎为三胞胎,则发放40000元奖励;

  (三)如第一胎为单胞胎、第二胎为双胞胎,则第二胎发放40000元奖励;

  (四)如第一胎为单胞胎、第二胎为单胞胎,第三胎为双(多)胞胎,则第三胎每个子女都按300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

  奖励申请流程

  (一)提交资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或其中一方)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胎次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漱新村生育奖励申请表》;

  7.《承诺书》。

  (二)资料审核

  漱新村妇联办公室对申请夫妻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奖励发放方式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夫妻发放生育奖励。

  其他事项

  (一)本奖励办法以同一对夫妻双方在政策内生育且已落户漱新村户籍的子女数量确定是否属于本办法所称的“二孩”“三孩”。

  (二)申请人申请奖励时,如该符合条件的子女出现失踪或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则不纳入奖励范围。

  (三)养子女、继子女、其他非婚生子女等不计入子女数。

  (四)本奖励办法自2025年12月12日起实施,此日期前出生的子女不在本奖励办法范围内,本奖励办法有效期为五年,其间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常平镇漱新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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