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8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经用人单位同意的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东莞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给个人?
答:2025年8月1日(含)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申请生育津贴时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在账户信息一栏中准确填写生育职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经单位同意并盖章确认后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即可按照《信息采集表》中账户信息发放至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拓展阅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60号)等文件,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5〕68号),进一步调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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