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谢岗镇公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
导语 谢岗镇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需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志愿填报等阶段。
2025东莞谢岗镇公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东莞户籍和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10:00- 5月14日17:30。
(3)信息填写。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其中,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报名阶段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确定积分方并填写相关信息;获得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填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2.资料审核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 5月29日 10:0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申请积分入学的,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和志愿填报,一律视为放弃积分申请。
其中,非户籍学生申请公办学校的资料审核安排如下:
积分制入学: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按市积分入学日程安排在招生平台上审核、打分。
符合市级或以上、镇级优待政策的(详见下表):先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再线下向镇相关主管部门递交资料初审;初审通过的由镇主管部门交到镇教育管理中心复审;经招生审核小组初审通过的报镇委镇政府会议终审后视结果统筹安排学位。线下递交相关资料时间:2025年5月15-31日。需递交资料和部门详见下表:
3.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 - 6月6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需要在招生平台选定一名“主监护人”,用于识别学生可填报的“面向片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名单。学生家长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6所民办学校。根据每所民办学校对外招生人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派位号结合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其中: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
(4)市、镇优待政策学区划分。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其中,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群体实行按实际居住地与企业所在村(社区)划分学区入学,具体如下:
备注:公办初中片区划分如下。
东部片区:窑山村、南面村、黎村村、大龙村、大厚村、碧桂园樾府;
中部片区:谢山村、泰园社区、五星村、谢岗村、泰康花园、东惠广场、富盈山水、依城大观、中熙小区、天麟公馆;
西部片区:赵林村、稔子园村、曹乐村、杏花村、国际塑胶城、翰林府。
4.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镇教育管理中心在2025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以及积分制入学等公办学位安排情况。
(2)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于2025年7月3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5年7月5日-7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5年7月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缴费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4)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1)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补录学校。适用于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补录计划。在2025年7月10日前公布补录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补录办法。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的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5年7月3日15:00-7月4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没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在两轮电脑派位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公布补录结果。2025年 7月 11日公布第一轮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注册缴费。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7月14日(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2)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补录学校。适用于第一轮补录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直升入学”“双胞胎调剂”“长幼同校入学”或“在本镇街居住” 等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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