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进一步明确收费时间和要求,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就新学期幼儿园收费事项作出提醒。
寒假临近,幼儿园下个学期的收费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为进一步明确收费时间和要求,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新学期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如下:
一、收费时间。1月31日开始,全镇公民办幼儿园才可以收取新学期费用,在此之前您不必缴纳新学期的任何费用。
二、缴费需谨慎!首先,按最新规定,幼儿园保教费原则上实行按月收取。希望家长们不要相信一次性缴纳可享“折扣优惠”等诱导,一次缴纳超过一个月的费用。如您同意一次性缴纳一学期的费用,可以等开学后再交付。其次,向幼儿园支付的费用应缴至教育部门备案的银行监管账户(详见附件)。不要把费用缴纳到教职工的私人帐户或其他无关帐户,慎防上当,远离风险!
尊敬的家长,如您对幼儿园收费有不清楚之处或发现违规收费情况,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咨询电话: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民管组0769-83559983、基财组0769-83332045。
附件:东莞市常平镇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银行账户公示(扫码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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