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
导语 为更好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思想上进、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20至35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有机动车驾驶证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8米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
交通协管员6人,主要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待遇:
按照清溪镇辅警待遇标准执行,年包干经费约8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东莞市清溪镇交警大队一楼大厅。(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37号)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原件):《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表格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2张。
2、提交报考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鉴定、退伍证等。
3、资格审查。由清溪交警大队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将电话通知。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测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场地安排和考试成绩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清溪交警大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清溪交警大队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所产生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行负责。
八、录用
由清溪交警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警官,咨询电话:0769-87316876。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清溪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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