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交警大队辅警招聘公告
导语 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从事铁骑岗位警务辅助工作。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从事铁骑岗位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铁骑岗位:7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35周岁,身高1.7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持有准驾车型D或E驾驶证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5.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擅长公文写作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
7.必须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觉悟、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出差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12.不接受现役军人报名;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薪酬待遇执行(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办公经费、装备经费等)。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公告
通过东莞市公安局或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本次招聘内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8日至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新风路192号盛安贸易公司
(五)现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直系亲属户籍资料(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需包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8.社保缴费记录(无需事先打印,现场上网查询导出);
9.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0.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11.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六)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按照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通过复核的,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的顺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1.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公安局或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公布。
2.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考生在参加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CM |
凡体能测评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等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4.面试
面试对象: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由我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并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由我单位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我单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我单位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公安局或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咨询电话:0769-23100566、18944720037(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