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导语 为适应道滘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满足道滘镇公办中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
为适应道滘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满足道滘镇公办中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15人(其中,高中3人,初中1人,小学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二、薪酬待遇
高中编外教师年薪约17万元/年,初中编外教师年薪约16.5万元/年,小学编外教师年薪约14.8万元/年,以上薪酬待遇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班主任补贴等另行计算。
三、聘期
各招聘岗位聘期详见《道滘镇2025年秋季学期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合同期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应届毕业生:
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且2024年6月—2025年7月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
2024年6月—2025年7月毕业的国(境)外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并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和提供教育部认证结果。
2. 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持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教学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具体见《道滘镇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含毕业证书上括弧内的专业名称,如小学教育(英语)、职业教育(商务英语),可视同英语专业。
②职称专业与岗位学科(专业)对应。取得岗位对应学科初级(助理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并有2学年对应层次及以上的该学科中小学校教学经历(计算年限截至2025年8月31日),如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非初中语文岗位对应专业毕业,但取得语文初级教师职称,且有2学年以上初中或高中语文任教经历,可视同专业相符;报考信息科技教师岗位的人员,取得岗位对应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可视同专业相符。报考时,须提供对应年限的社保清单、劳动合同以及课程表等佐证材料。
③专业相近。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可选择《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④其他专业相符情形。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没有注明专业方向的,报考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和小学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培养方向(含就业推荐表和学校证明的培养方向等)均不作为专业相符的依据。
各岗位的报考具体条件见《岗位表》。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人员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网上报名
1. 报考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7月22日。
2. 报考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2)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本人5分钟左右片段教学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考生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视频,如小学语文教师张三视频;
(3)考生将所有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至招聘学校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如:小学语文教师张三;
(4)报考提交材料如下(需按材料名称命名好):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的人员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评估意见书(如认证证书等);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扫描件;
⑥道滘镇2025年秋季学期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报名表;
⑦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⑧教学试讲视频。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如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拟被录取的,在体检前需提交纸质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供核查。
(二)资格审核
1. 资格审核
由教育管理中心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 片段教学视频评审
由教育管理中心组织招聘学校成立教学视频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片段教学视频评分。视频评审着重对个人形象、语言表达、教学逻辑等方面的评价。视频评分不纳入最终面试考核成绩。
3. 确定面试考核名单
从片段教学视频成绩≥80分的人员中按不低于3N+1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推荐人选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若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不足3N+1的,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教育管理中心研究同意,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对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
教育管理中心对各视频评审小组拟推荐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实施。
1. 考核时间
面试考核将安排在7月下旬或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核形式
(1)普通学科:模拟课堂片断教学+答辩
(2)体育、心理健康及信息科技学科须增加实操考核
3. 考核流程:
片断教学+答辩:现场提前4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8分钟模拟课堂片断教学,评委针对授课内容提出问题,考生进行答辩(3分钟内)
体育、心理健康实操:考核时长为10分钟(含阅题、准备,以及作答时间)
信息科技实操:考核时长为90分钟(含阅题、准备,以及作答时间)
4. 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核算。
(普通学科)考核总成绩=片段教学(含答辩)成绩
(体育、心理健康、信息科技)考核总成绩=片段教学(含答辩)成绩×50%+实操成绩×50%。
面试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分岗位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片段教学(含答辩)成绩、实操成绩顺序比较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的需进一步加试。
(四)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它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近三个月内有在东莞市三甲或以上医院进行教师资格或教师招聘体检的,可提供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免于重复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学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招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录用
因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四)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六)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记录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 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本公告由东莞市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招聘学校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附件1:道滘镇2025年秋季学期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
附件2:道滘镇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道滘镇2025年秋季学期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