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机动车所有人怎么办理住所迁出登记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办理登记指南,包括办理时候所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的流程等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1份和机动车标准彩色相片2张】;
6、《刑侦验车通知书》【注:仅办理19座(含)以下客车和轻型(含)以下货车需刑侦检验,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码拓印膜各1份】;
7、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事流程
步骤 | 业务流程 | 办理地址 |
第1步 | 车辆照相: | 机动车查验场入口处(注:已自带机动车标准彩色相片的车辆可直接进入机动车查验场) |
驾车到机动车查验场入口处照相,领取照相回执。 | ||
第2步 | 领取相片及相关表格: | 机动车号牌固封处窗口; |
车辆照相后,驾车到机动车查验场按顺序停放好,再到机动车号牌固封处相关窗口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刑侦验车通知书以及车辆相片(注:相片需凭照相回执领取)。 | ||
第3步 | 车辆查验及刑侦验车: | 机动车查验场 |
准备以下相关资料后排队等候验车: | ||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刑侦验车通知书; | ||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 ||
第4步 | 领取车辆查验及刑侦验车结论: | 1、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请凭身份证明到机动车查验业务厅(即原驾驶员业务厅)相关窗口; |
1、车辆经查验符合规定的,由车管所查验民警签署意见后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密封交回车主或代办人; | 2、领取刑侦验车通知书请凭身份证明到机动车查验业务厅(即原驾驶员业务厅)相关窗口; | |
2、车辆经刑侦验车符合规定的,由刑侦验车民警在刑侦验车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交回车主或代办人。 | ||
第5步 | 业务资料受理: | 1、群众自办业务请到机动车业务厅一楼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
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 2、中介代办业务请到机动车业务厅三楼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 |
第6步 | 领取业务受理凭证: | 原业务受理窗口 |
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查资料后,对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 ||
第7步 | 缴交牌证费、交回原机动车号牌、领取《机动车实物档案》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 |
(注:使用印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证号:粤行费东字020900号)规定: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5元/张(注:轿车与客车类须核发两张临时号牌,收费10元;货车类只核发一张临时号牌,收费5元)。
五、温馨提示:
1、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不予办理迁出变更登记;
2、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为30日,机动车所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
3、复印件必须用A4型白纸复印,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须粘贴在A4型白纸上。
六、办理刑侦验车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码拓印膜各1份;
4、其他有关资料。
七、车管所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业务咨询电话:22610023;投诉监督电话:2308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