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地震安全性评价办事

服务名称: 申办地震安全性评价办事
受理机构: 东莞市地震局
服务描述: 一、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须到市地震局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手续。
办理时到窗口办或工程项目所在镇(区)城建办领取《工程项目安评申请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市地震局。
二、登记手续完成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委托经市地震局认可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其登记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三、待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所提交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市地震局办理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手续。
办理时到窗口办领取《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核意见书》),
四、建设单位在市地震局领取到《审核意见书》后,应将其送到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一份;
2、《工程项目安评申请登记表》一份;
3、 按要求填写的《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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