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票种核定办理

  一、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变更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3)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五、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结。

  六、程序: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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