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东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1、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3、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4、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的用章应该清晰、完整、无重叠。

  5、此类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否则不允许办理。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4、受托人身份证件

  5、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6、除身份证外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grwt/ext/goPage?param=disabilityExtraction);

  2、通过系统能获取劳动能力鉴定信息(互通类型)的,予以受理;不能通过系统获取劳动能力鉴定信息(非互通类型)的,需要到线下办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东莞公积金各类提取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线上/窗口办理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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