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垃圾分类标准一览

导语 东莞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类标志颜色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黑色。

  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指引,东莞市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类标志颜色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黑色。2020年第二季度起,示范片区启动住宅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该项工作莞城街道、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余镇街根据示范片区建设进度推进。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第一大类|可回收物

  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织物类、电子废弃物类等。

  第二大类|餐饮(厨余)垃圾

  指在食品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易腐的垃圾。

  第三大类|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食品袋(盒)、废弃保鲜膜、废弃纸巾、废弃瓶罐、灰土、烟头、宠物粪便等。

  第四大类|有害垃圾

  指存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害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药品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垃圾分类】即可获取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垃圾分类新规,及了解最新的垃圾投放指引及更多政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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