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准生证补办指南

东莞准生证(生育登记)补办需要哪些材料,需要怎么办,具体流程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生育登记的办理 怀期限为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

办理条件

1、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的好准生证,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按照首次办理的流程办理即可。

2、怀孕前已经办好但是丢失的,直接回原地点补办。

办理材料

注: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孩子出生后补办的需要携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一)夫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的:

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夫妻双方的);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的:

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夫妻双方的)。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居住证(女方),验原件,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镇街(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场受理并领取结果的不用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出具《广东省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填写《送达回执》。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镇街(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或《广东省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镇街(园区)可委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代呈生育登记材料)

温馨提示:属于丢失后补办的直接到原办理点办理即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点击查看东莞计生办各分局地址电话

办理时效及费用

办理时限:条件符合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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