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缴费基数
导语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305元。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0.5%。
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本人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的本人工资收入由本人按月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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