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利息怎么算(附计算公式)

导语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利息?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如果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有可能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注意,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时,劳动者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工资收入的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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