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职业健康检查流程
注意事项:
1.须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所有项目检查,各项检查次序不分先后。
2.如果参检者正在妊娠或未满18岁(含),或其他不适,须告知接诊台医师。
3.接诊台、收费窗口及X线检查设于预防保健楼负1楼;抽血、内科、B超、心电图及五官检查设于1楼;听力及肺功能检查设于2楼。
4.除特殊情况外,交回职业健康检查表后5个工作日(有血铅检查者需10个工作日、放射工作人员体检20个工作日)凭发票或有效证件签取体检结果。
东莞防疫中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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