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岭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幼儿园补贴的通知

导语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10月20日-11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申请2021年大岭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的通知

  2021年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现定于10月20日-11月2日受理申请。

  请家长们熟悉申请流程,及提前做好申请上交材料的准备!!

  一、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人(即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属于大岭山镇户籍学前教育适龄儿童;

  2.申请人足龄入读东莞市内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入读年龄计算办法按照秋季招生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小班满3周岁、中班满4周岁、大班满5周岁)。

  说明: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截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如满3周岁可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补贴;满4、5周岁可申请“2021年春季、2021年秋季学期”补贴;满6周岁可申请“2021年春季学期”补贴。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10月20日-11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包括:

  1.《大岭山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市内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2.小孩、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

  3.父或母一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储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4.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盖章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银行储蓄账号、收据等原件,待村(社区)现场审核后返还,只收取复印件。

  三、申请结果及补贴标准

  根据补贴办法的要求,待村(社区)、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并确认符合申领补贴资格名册公示后,将依《办法》的补贴标准:350元/月,下拨到提交的银行账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完整收据佐证材料的,将不再补发当年度补贴。

  2.核算补贴月数的原则:根据申请人迁入大岭山镇户籍日期,结合提供的幼儿园收据,确定补贴的实际补贴月数。

  如有疑问,可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85789308、8562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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