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入户人员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导语 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东莞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申请条件吧

  东莞新入户人员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一)新入户人员正在领取租房补贴、正在享受租金优惠的,不能申请实物配租;

  (二)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缴费单位名称一致;

  (三)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必须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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