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东莞市土地分级和税额标准情况表

序号
土地级别
适用镇(街)
税额标准(元/㎡·年)
非工业
工业
一类
二类
1
一级
城区(包括莞城、东城、万江、南城)、虎门、长安、塘厦、常平、松山湖
12
10
5
2
二级
凤岗、樟木头、清溪、黄江、厚街、 石碣、大朗、大岭山、虎门港
10
8
4
3
三级
寮步、桥头、石龙、茶山、横沥、高埗、
沙田、道滘
8
6
3.5
4
四级
谢岗、中堂、东坑、石排、麻涌、企石、
洪梅、望牛墩
6
4
3
5
五级
欠发达村
4
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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