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文中所提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东莞失业保险金终止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中断计算。
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材料:
线下办理携带的资料:
(1)《终止失业保险金申请表》(一份);
(2)有效的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材料提供注意事项:
《终止失业保险金申请表》现场填写。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现场和线上)
(一)现场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
1.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9:00-12:00)、14:00-17:30(13:00-17:00、14:30-17:30)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所属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社银合作”银行服务网点。
(二)线上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一:“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
社会保障——失业待遇——失业待遇终止,后续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
办理方式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切换为“东莞市”——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终止申领后续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
办结时间
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常见问题
问题1:重新就业的指的是什么情况?
答案:包括被用人单位录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已进行就业登记的;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成为公司股东兼管理人员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情形。
问题2:如何查询失业保险业务办事进度?
答案:目前只有在“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申请的业务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渠道如下:
“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我——我的事项——办理中/办理成功/办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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