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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保险金恢复申领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途径)

导语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想要恢复申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请见正文办理指南。

  东莞失业保险金恢复申领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2、因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

  3、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

  4、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

  办理材料

  线下办理携带的资料:

  1.必要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符合失业待遇续发的材料;

  2.根据具体情形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需提供:刑满释放证明原件;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强制隔离戒毒的,需提供: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原件;

  (3)因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需提供:

  ①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原件;

  ②出院证明原件;

  (4)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需提供:产前检查记录或母子健康手册;

  (5)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需提供:出生证原件。

  3.材料提供注意事项:

  有效的身份证明指的是: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切换城市为东莞——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核定失业人员续领失业保险待遇

  线下办理

  1.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9:00-12:00)、14:00-17:30(13:00-17:00、14:30-17:30)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所属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社银合作”银行服务网点

  办结时限

  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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