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旧改造推出问责制

东莞三旧改造推出问责制

为确保完成今年启动3万亩“三旧”改造年度目标,东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旧”改造问责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三旧”改造任务的问责范围、标准和问责形式,凡涉及的“三旧”问责项目若只完成了85%以下,地块所属镇街的镇长(街道办主任)不仅要在电视上公开道歉,还要予以免职的处理。

178地块纳入问责范围

本次《通知》明确了问责标准、范围及相关责任人,将包括南城亨美社区、东城火炼树旧村在内的178宗“三旧”改造地块,全部纳入了今年年度“三旧”改造的问责项目,凡以上178宗地块所属镇(街)的镇长(街道办主任)和各镇(街)分管领导都属于此次“三旧”问责对象。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78宗地块涉及被拆迁户8573户,其中已签订补偿协议1510户,已拆除1114户。

细化两项“启动”标准

根据改造地块的性质,“三旧”改造项目分为成片改造项目和单宗改造项目。成片改造项目的“启动”标准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不需要完善用地手续或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改造方案已通过市“三旧”办审批,二是需要完善用地手续或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三旧”办审核,并上报省;三是完成单元规划草案编制,并上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单宗改造项目的“启动”标准是:完成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规定的各项办理步骤。

最严重者免职

对于未能在年底完成预定“三旧”改造地块任务的镇(街),《通知》明确了四种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电视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免职。各镇(街)的镇长(街道办主任)和各镇(街)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通知》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工作任务100%以下、95%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完成95%以下、90%以上的,责令电视公开道歉;完成90%以下、85%以上的,责令电视公开道歉并停职检查;完成85%以下的,责令电视公开道歉并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此外,被问责的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取消其所属单位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被停职检查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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