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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常见问答

导语 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旨在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有关问题答疑详见正文。

  1、公积金贷款“一件事”需往返跑动多次相关职能部门么?

  答:不需要。整合精简公积金贷款“一件事”购房全过程业务办理事项受理要件、所需资料、业务表单,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地产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等各环节所需信息进行一次性集中采集,实现业务办理资料及信息“申请人一次提交、多部门共同使用”。

  2、通过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可以同时申请出具不动产权证么?

  答:可以。我市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4〕53号)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预告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贷款发放等内容,为申请人从买房到贷款发放提供一条龙服务。申请人如果购买的是增量房(一手房)已达到办证条件,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自由选择是否通过公积金贷款“一件事”申请缴纳税费以及出具不动产权证。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件是不是有变化?

  答:是的。为保证各事项间的顺畅衔接,原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需在已出具买方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调整为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即可申请,提供出卖方的不动产权证和其他业务所需材料。已办买方不动产权证在出证3个月内仍可正常受理。

  4、合同网签时的买受人与不动产权登记时的产权人必须一致么?公积金贷款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办证环节增加其他产权人么?

  答:合同网签时的买受人与不动产权登记时的产权人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抵押登记办理,导致无法正常发放贷款。若执意变更产权人,造成的不利影响由申请人承担。

  点击查看:东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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